8 . 授意、 指使、 强令他人伪造、 变造或者隐匿、 故意销毁会计资料行为, 情节较轻, 社会危害不 大, 不构成犯罪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反会计法规行为情节, 对违法行为 人处以5

发布时间:2019-09-05 13:57:54

8 . 授意、 指使、 强令他人伪造、 变造或者隐匿、 故意销毁会计资料行为, 情节较轻, 社会危害不 大, 不构成犯罪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反会计法规行为情节, 对违法行为 人处以5 0 0 0 元以上5 万元以下的罚款。 ( )

正确答案:√
8 . 【答案】√ 【考点】违反会计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 【解析】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伪造、变造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行为,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违反会计法规行为情节,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 0 0 0 元以上5 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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