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国公司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也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2008年从中国境内某企业获得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收入200万元,该技术的成本80万元,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税后利润300万元,适用税率10%,

发布时间:2019-09-04 16:28:23

某外国公司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也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2008年从中国境内某企业获得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收入200万元,该技术的成本80万元,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税后利润300万元,适用税率10%,此外转让其在中国境内的房屋一栋,转让收入3 000万元,原值1 000万元,已提折旧600万元。计算该外国公司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
外国企业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取得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当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预提所得税=[200+300+(3 000-400)]×10%=310万元。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