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擅自设立、收购、撤销分支机构,或者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或者在境外设立、收购、参股证券经营机构的,可对其实行的处罚包括( )。Ⅰ.责令

发布时间:2020-12-24 15:49:04

1.[]证券公司擅自设立、收购、撤销分支机构,或者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或者在境外设立、收购、参股证券经营机构的,可对其实行的处罚包括( )。Ⅰ.责令改正Ⅱ.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以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Ⅲ.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A.Ⅰ、Ⅱ、Ⅲ B.Ⅰ、Ⅱ、Ⅳ C.Ⅰ、Ⅲ、Ⅳ D.Ⅰ、Ⅱ、Ⅲ、Ⅳ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证券公司擅自设立、收购、撤销分支机构,或者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破产,或者在境外设立、收购、参股证券经营机构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以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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