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经常打骂孩子怎么办,我该怎样用法律保护孩子

发布时间:2020-08-09 14:55:43

我丈夫脾气火爆,常常拿孩子出气,孩子身上经常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现在《反家庭暴力法》已经实施,我该怎样用法律保护孩子?可以申请撤销他的监护权吗?

网友回答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反家暴法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遇到家庭暴力,通过有关单位维权是基本办法。你可以向你丈夫所在单位、孩子所在学校、家庭所在社区组织以及辖区妇联等有关单位投诉和求助,有关单位有义务予以制止并帮助处理。你也可以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得到其及时出警制止、调查取证、协助就医、鉴定伤情,还可以根据情节对你丈夫出具告诫书和给予拘留等处罚。尤其是告诫书,内容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是以后处理家暴案件的重要证据。
  最后,你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保护孩子,主要是请求法院作出人身保护令和判决撤销监护权。人身保护令包括禁止你丈夫对孩子实施家暴、禁止他骚扰、跟踪、接触孩子,责令他迁出你们的住所。提出撤销监护权之诉有两项法定条件,一是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二是由被监护人的近亲属或居委会等人员或单位提出申请。如果你丈夫对孩子的家暴达到了严重的程度,你有权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和判决撤销监护权都是很严厉的措施,若通过其他方式能够遏制家暴,尽量不要使用这两项措施。
  也应指出,若你丈夫的家暴真的达到了很严重的程度,法院根据你的申请,责令你丈夫迁出住所和撤销了他对孩子的监护权,仍然不免除他对孩子承担抚养费等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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