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税务机关检查某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情况时发现,该企业2014年1月将外购的钢材用于本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中,钢材账面价值10

发布时间:2021-01-10 21:42:08

1.[]2014年5月税务机关检查某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情况时发现,该企业2014年1月将外购的钢材用于本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中,钢材账面价值10万元,企业未进行税务处理税务机关对企业作出本月内补缴税款并缴纳滞纳金和罚款的决定,该企业在填写2014年5月的纳税申报表时,就该事项以下填表正确的有( )。A.第4行“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10万元 B.第11行“销项税额”1.70万元 C.第14行“进项税额转出”1.70万元 D.第16行“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1.70万元E.第19行“应纳税额1.70万元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外购钢材用于在建工程,属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况,应当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是税务机关检查发现的,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反映在第14行和第16行中。最终第19行不体现查补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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