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日,张某向李某借款2万元,借期1年,年利率2%;2011年9月1日,张某即向李某清偿了该笔借款,但双方对提前清偿并未作出约定。根据合同

发布时间:2021-01-07 18:09:41

1.[]2011年3月1日,张某向李某借款2万元,借期1年,年利率2%;2011年9月1日,张某即向李某清偿了该笔借款,但双方对提前清偿并未作出约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张某不必支付利息 B.张某须支付400元利息 C.张某须支付200元利息 D.由李某决定张某需要支付的利息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本题中,借期1年,实际借款期间为6个月,故只需支付20000×2%÷2=200(元)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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