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6 10:23:58
甲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08年度,甲公司发生如下相关经济业务:
(1)按现行会计制度计算的全年利润总额为1000000元,其中包括国库券利息收入40000元。
(2)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800000元,全年实发工资850000元。
(3)用银行存款实际缴纳所得税300000元。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甲公司2008年度应交所得税。
(3)编制甲公司确认应交所得税、实际缴纳所得税和年末结转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二级明细科目)。(8分)
正确答案:
(1)甲公司应纳所得额=1000000-40000+50000=1010000
(2)甲公司应交所得税=1010000X 25%=333300
(3)确认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333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33300
(4)实际交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00000
贷:银行存款300000
(5)年末结转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333300
贷:所得税费用 33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