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用油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8月因发生自然灾害损失库存的一批包装物,成本20000元,已抵扣进项税额。外购的一批免税农产品因管理不善发

发布时间:2021-01-07 20:14:01

1.[]某食用油加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8月因发生自然灾害损失库存的一批包装物,成本20000元,已抵扣进项税额。外购的一批免税农产品因管理不善发生霉烂,账面成本43000元(其中运费成本为2790元),已抵扣进项税额。该加工厂当期应转出进项税额(  )元。A.5422.60 B.6218.39 C.8822.60 D.9618.39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因管理不善损失的外购农产品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但因自然灾害损失的库存包装物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免税农产品和运输费的进项税额转出应使用还原转出法,同时注意扣除率的适用。应转出进项税额=(43000-2790)÷(1-13%)×13%+2790÷(1-7%)×7%=6218.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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