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坐落在市区,2011年10月已缴纳增值税15万元,当月转让一块位于市区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2800万元,该土地系抵债所得,抵债时作价1000

发布时间:2021-01-07 20:13:24

1.[]某生产企业坐落在市区,2011年10月已缴纳增值税15万元,当月转让一块位于市区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2800万元,该土地系抵债所得,抵债时作价1000万元(已纳营业税)。该企业当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万元。A.1.50 B.7.35 C.8.40 D.10.50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目由三个考点:一是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二是转让抵债得来的土地使用权,需要差额计算营业税;三是城建税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的运用。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5+(2800-1000)×5%]×(7%+3%)=1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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