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租出全新的办公用房一套,租期为4年。该房屋原账面价值为1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是30年,预计净残值为30万元。租赁

发布时间:2021-01-10 22:37:16

1.[]2013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租出全新的办公用房一套,租期为4年。该房屋原账面价值为1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是30年,预计净残值为30万元。租赁合同规定,租赁开始日,乙公司向甲公司一次性预付租金100万元,第一年年末支付租金80万元,第二年年末支付租金50万元,第三年年末支付租金50万元,第四年免租。租赁期满后预付租金不退回,甲公司收回办公用房的使用权。则第二年应确认收入( )万元。A.50 B.60 C.70 D.93.33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这项租赁不符合融资租赁的任何一条标准,应作为经营租赁处理。甲公司确认租金收入时,不能依据各期实际收到租金的金额确定,而应采用直线法平均分配确认各期的租金收入。此项租金总金额=(100+80+50+50)=280,按直线法计算,每年应确认的租金收入=280/4=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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