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
——《管子·任法》
“制定宪法与拥立德高望重者为王的理由是相同的。因为人们始终在求索的就是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因为凡是权利,就应当人人共享,否则就不能算是权利。如果人们能够通过某个公正善良者之手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就心满意足了;但是他们要是没有这样的好运,那就只好制定法律,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
——(古罗马)西塞罗《论责任》
材料二:《拿破仑法典》第8条规定: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第544条所有权是对于物有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但法令所禁止的使用不在此限。第545条任何人不得被强制出让其所有权;但因公用,且受公正并事前的补偿时,不在此限。
材料三:严复在译著《法意》(今译作《论法的精神》)中论述:“如孟氏(孟德斯鸠)所说,则专制云者,无法之君主也。”“秦固有法,而自今观之,若专制之尤者”,严复认为“法”字是有歧义的。“孟氏之所谓法,治国之经制也。……上下所为皆有所束”。秦所谓的法,“直刑而已矣。所以驱迫束缚其民,而国君则超乎法之上,可以意用法、易法而不为法所拘。”
材料四:孙中山在1912年的《中华民国建设之基础》中说:“三权分立为立宪政体之精义。……吾于立法、司法、行政三权之外,更令监察、考试二权亦得独立,合为五权。”“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的。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我们中国学过去的。所以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世界上最古最好的拔取真才的制度。”(1)依据材料一,比较《管子》和西塞罗在法的问题上的认识有何不同?(2)《拿破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立法规范。指出上述条款体现了哪些基本原则?并说明其立法思想的渊源。(3)概要指出严复论述中西方法律制度差异的意图。(4)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与近代欧美国家相比有何创新之处?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孙中山提出“五权宪法”的主要原因。
网友回答
(1)《管子》认为法律作为君主实行统治的手段,君主在法律的制定中起主导的作用(或立法是君主专有的权力),臣民必须服从于法。西塞罗则认为人们既是法律的制定者,也是守法者;制定法律是为了保障人们的权利;人们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权。(2)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渊源:启蒙思想;古罗马法。(3)兴民权,反对君主专制(或实行君主立宪制)(4)创新:发展了西方三权分立学说,增加了监察权和考试权;原因:借鉴了中国古代考试选举官员的制度和对政府官员实施监察的制度;认识到了西方民主政治的缺点,结合中国的历史和国情,对其加以改进和完善。解析本题考查了古今中外法的发展演变,以及近代辛亥革命后对西方政治体制的学习及发展。其中第一问主要比较《管子》和西塞罗对法的不同认识,要求学生能从中国维护专制而西塞罗自然法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角度比较。第二问主要考查拿破仑立法的基本原则和思想渊源,要求学生能够从材料中提炼有效信息并加以概括。第三问主要考查严复宣传西方法律思想的背景,即传播西方先进政治文明。第四问主要考查孙中山建立中华民国借鉴并发展三权分立,要求学生从材料内容出发概括出孙中山对三权分立的发展并指出发展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