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王某因怀孕不能从事原岗位的工作,王某所在用人单位( )。A.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B.可以解除劳动合同C.可以终止劳动合同D.不可以中止劳动合同AB

发布时间:2020-12-12 16:46:36

1.[]女职工王某因怀孕不能从事原岗位的工作,王某所在用人单位( )。A.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B.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D.不可以中止劳动合同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在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企业应照发其原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此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