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其2014年度财务报告于2015个月内支付全部货款。乙公司由于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到2014年12月31日仍

发布时间:2021-01-10 14:20:23

1.[问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其2014年度财务报告于2015个月内支付全部货款。乙公司由于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到2014年12月31日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针对该应收账款按10%的比例计提了坏账准备。甲公司于2015年2月3日收到乙公司通知,乙公司已进行破产清算,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预计甲公司可收回该应收账款的40%。(3)2015年2月10日,注册会计师在审核时发现,2013年年末甲公司对一项实际未发生减值的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了56万元的减值准备(该固定资产之前未计提减值准备)。至2013年年末,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4)2014年12月因甲公司违约被丁公司告上法庭,丁公司要求甲公司赔偿270万元。2014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甲公司按或有事项准则对该诉讼事项确认预计负债160万元,2015年3月12日,法院判决甲公司赔偿乙公司240万元,甲、乙双方均服从判决。判决当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赔偿款240万元。假定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相关税费。编制调整分录时,涉及损益事项无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要求:(1)根据资料(1),判断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如不正确,编制更正差错的会计分录。(2)编制资料(2)至资料(4)有关调整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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