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黄河公司2013年至2015年有关交易和事项如下:(1)

发布时间:2021-01-10 14:20:21

1.[问答题]黄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黄河公司2013年至2015年有关交易和事项如下:(1)2013年度①2013年1月1日,黄河公司以3600万元的价格购买黄山公司普通股股票1000万股,股权转让过户手续于当日完成。购买黄山公司股份后,黄河公司持有黄山公司10%的股份,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假定不考虑购买时发生的相关税费。②2013年3月10日,黄河公司收到黄山公司同日宣告并派发的2012年度现金股利100万元、股票股利200万股。黄山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每10股发放2股股票股利。③2013年6月30日,黄河公司以1037.17万元的价格购买黄山公司发行的面值总额为1000万元的公司债券(不考虑购买发生的相关税费),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在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分别计提利息,债券的实际年利率为6%。该债券系黄山公司2013年6月30日发行、期限为2年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为15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8%,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付息两次。④2013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分别为3700万元和3850万元。⑤2013年度黄山公司实现净利润2800万元。⑥2013年12月31日持有至到期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1030万元。(2)2014年度①2014年1月1日,黄河公司收到2013年下半年债券利息。②2014年3月1日,黄河公司收到黄山公司同日宣告并派发的2013年度现金股利240万元。黄山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③2014年5月31日,黄河公司与黄山公司第一大股东X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规定,黄河公司以每股3.5元的价格购买X公司持有的黄山公司股票3000万股。黄河公司于6月20日向X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10500万元。股权转让过户手续于7月2日完成,当日黄河公司原持有的黄山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3900万元,假定不考虑购买时发生的相关税费。2014年7月2日黄山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2800万元。交易日,黄山公司除一项固定资产外,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黄河公司对黄山公司追加投资后能够对黄山公司施加重大影响。④2014年7月1日收到2014年上半年债券利息。⑤2014年度黄山公司实现净利润7000万元,其中1月至6月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7月至12月实现净利润4000万元。⑥2014年12月31日持有至到期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1000万元。(3)2015年度①2015年1月1日收到2014年下半年债券②2015年1月10日将上述债券出售,收到款项1002万元并存入银行。③2015年3月20日,黄河公司收到黄山公司派发的2014年度股票股利420万股。黄山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股票股利1股。④2015年12月31日,黄山公司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少其他综合收益100万元。⑤2015年度黄山公司实现净利润8000万元。(4)其他有关资料如下:①除上述交易之外,黄河公司与黄山公司之间未发生其他交易。②黄山公司除实现净利润及上述资料中涉及股东权益变动的交易和事项外,未发生引起股东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和事项。③假定不考虑内部交易和所得税的影响。④黄河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要求:(1)编制黄河公司2013年对黄山公司股权投资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2)编制黄河公司2014年对黄山公司股权投资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3)编制黄河公司2015年对黄山公司股权投资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相关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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