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4 13:03:27
A.B两人于2001年2月1日设立一个合伙企业,到当年6月3日共亏损5万元,此时C加入合伙企业,但企业仍然经营不善,又亏损3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C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数额是( )。
A.5万元
B.3万元
C.8万元
D.2万元
正确答案:C入伙人对其入伙前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其入伙后的债务当然也应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