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已于2014年8月底前各自履行了合同义务的50%,并应于2014年年底将各自剩余的50

发布时间:2021-01-10 21:10:01

1.[]2014年7月,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双方已于2014年8月底前各自履行了合同义务的50%,并应于2014年年底将各自剩余的50%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2014年10月,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2014年10月31日,甲公司管理人收到了乙公司关于是否继续履行该买卖合同的催告,但直至2014年12月初,管理人尚未对乙公司的催告作出答复。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B.乙公司无需继续履行合同 C.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合同履行提供担保 D.乙公司有权就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申报债权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本题情形视为解除合同,乙公司无需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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