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冒用他人名义上学、侵害他人受教育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了批复:以侵犯姓名权

发布时间:2020-07-12 02:22:15

针对冒用他人名义上学、侵害他人受教育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了批复: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公民依据宪法规定所享受的受教育权的基本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A.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应承担刑事责任











B.最高人民法院有权解释和修改宪法










C.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D.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

网友回答

C解析违宪行为与犯罪是两回事,故A不选。全国人大具有最高的立法权,故B错误。受教育权是公民的社会生活权利。故D错误。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