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2-22 20:29:23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什么?

网友回答

安全生产是矿山生产、建设的永恒的主题.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不懈努力,我国
金属非金属矿山
在产量快速增长的同时保持了安全生产总体稳定、逐步好转的态势.2002-2010年,全国的煤炭产量增长123.37%,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则分别下降65.22%和85%.但煤矿事故总量仍然过大,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明显.为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保障程度,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明确要求煤矿企业在三年内建设完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讯联络等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先后下发多个文件、采取多种措施,规范和有力推进“六大系统”建设.“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必将创造煤矿安全生产新的工作格局,推动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上一个新台阶,有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1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作用与意义
  建设完善井下“六大系统”,既是大力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固安工程”,又是广泛惠及煤矿职工的“民生工程”,对煤矿安全生产具有重大作用和深远意义.
  建设完善“六大系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客观要求
  煤矿安全事关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广大煤矿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是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煤矿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一方面,要立足关口前移,把工作重心放在超前防范上,努力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别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是提高抗灾减灾能力,万一发生灾害事故时尽量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遇险矿工的生命安全,减少事故损失.建设完善“六大系统”,既是防范灾害事故发生的需要.也是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减少人员伤亡,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的要求,是有效保护广大矿工根本利益的“生命工程”,体现了党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崇高理念,体现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我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载体和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实践创新,必将有力促进我国煤炭工业实现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建设完善“六大系统”是安全生产理论的重大创新
  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创造性地提出了安全避险的科学理念;把以预防为主、超前防范的“防灾”和以安全逃生、避险、自救为主的“避灾”,以及以紧急救援为主的“减灾”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着力构建了以事前灾害预防为主的“防灾”,以事中人员自救、逃生、避险为主的“避灾”和以事后应急救援为主的“减灾”全过程的安全保障体系;明晰了在立足生产过程事故防范的前提下,在突发紧急情况下保证人员安全逃生、在逃生路径被阻和逃生不能的情况下保证人员安全避险及应急救援成功的安全生产整体工作内容;进一步丰富了安全生产的内涵,是安全生产的重大理论创新,将对安全生产工作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从而载人我国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史册.
  建设完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和紧急避险系统,实现井下人员自救、逃生、避灾等整体功能,与灾害事故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共同构成防范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降低事故危害的有机整体,是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创新性应用和发展.
  建设完善“六大系统”是灾害事故安全避险和紧急救援的客观要求,对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国内外矿山井下安全避险系统是在对灾害事故案例的深入剖析总结中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加拿大1928年Hollinger矿火灾(39人死亡)后,就出现初期避险设施,利用压缩空气通过面罩提供O2;后来出现有害气体处理系统,处理空气中的CO和CO2;20世纪80年代后,在金属矿山得到广泛应用,目前法律强制井下必须建立紧急避险设施.南非20世纪70年代出现井下紧急避险系统.2006年1月2日,美国西弗吉尼亚萨戈煤矿发生矿难,造成12人死亡、1人重伤.这起事故的发生在美国各界造成巨大震动,修改后的《矿工法》要求煤矿井下必须建设紧急避险设施,并要求美国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NOISH)立即开展相关技术研究,美国矿山安全健康监察局(MSHA)根据NOISH的研究结果和建议开展相关标准的建设工作.西弗吉尼亚州政府率先对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实施州政府许可.
  国内外安全生产发展历史也证明:建立完善“六大系统”对提高遇险人员的生存几率十分重要.美国矿山安全健康监察局(MSHA)分析了1900-2006年的煤矿井下事故,发现264名矿工在事故发生后依然幸存,但最终在逃生和等待救援中丧生.针对类似情况下的矿工安全,MSHA认为,通过实施新的MSHA标准可挽救其中43名矿工的生命,余下221名应通过建立紧急避险系统为其提供生命保障.MSHA估计,如果使用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可使井下发生事故后矿工生命挽救率提高25%~75%.
  有关专家对国外36起典型事故进行分析发现:发生在工作面的爆炸事故,工作面区域人员绝大部分立即死亡;发生在工作面以外的爆炸事故,工作面区域的人员死亡绝大部分发生在逃生途中;火灾和窒息事故的人员死亡主要发生在人员逃生或逃生受阻的过程中.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对保证遇险逃生及逃生受阻人员的生命安全必不可少且十分重要.
  我国现有煤矿14000余处,以小型煤矿为主,整体水平参差不齐,自然灾害严重,是世界各主要产煤国家中开采条件最复杂的.近年来,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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