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境内上市公司2013年初实行股权激励计划,针对服务3年以上的员工发放股票期权,规定2016年6月3日起可以行权,行权前不能转让。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

发布时间:2021-01-10 20:24:52

1.[]某境内上市公司2013年初实行股权激励计划,针对服务3年以上的员工发放股票期权,规定2016年6月3日起可以行权,行权前不能转让。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关于股票期权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正确的是( )。A.上市公司发放的股票期权可以在发放当年作为工资薪金扣除 B.上市公司发放的股票期权可以在行权后,作为2016年的工资薪金扣除 C.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成本费用,所得税上是允许扣除的 D.上市公司发放的股票期权,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对股权激励计划施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方可行权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在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后,上市公司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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