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饮料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取得销售收入20000万元,出租闲置的包装物取得租金收入10万元;处置废弃的厂房取得处置收入8万元,假设该

发布时间:2021-01-10 20:24:15

1.[]某饮料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取得销售收入20000万元,出租闲置的包装物取得租金收入10万元;处置废弃的厂房取得处置收入8万元,假设该企业2014年实际发生广告费7000万元,则2014年该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广告费为( )万元。A.3000 B.3044.5 C.7000 D.6003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对饮料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包装物出租收入也是销售(营业)收入的一部分。固定资产处置收入不属于销售(营业)收入。因此,该企业当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限额=(20000+10)×30%=6003(万元),实际支付的7000万元大于限额,所以只能扣除60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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