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销毁会计档案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发布时间:2019-09-05 02:03:07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销毁会计档案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2)①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企业人事科长进行监交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
②该企业将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销毁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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