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房屋出卖给乙并且进行了产权登记,而乙又将房屋转卖给丙,也进行了产权登记。以后,若甲主张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有重大误解而申请予以撤销,则丙()。A.不

发布时间:2020-12-12 05:35:56

1.[]甲将房屋出卖给乙并且进行了产权登记,而乙又将房屋转卖给丙,也进行了产权登记。以后,若甲主张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有重大误解而申请予以撤销,则丙()。A.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B.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 C.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前提是法院判决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D.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前提是法院判决乙能够取得房屋所有权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丙属于善意第三人,仍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因为法律赋予不动产物权登记以公信力。因登记的所有权人是乙,丙也相信房屋是乙的所有物,所以丙取得其所有权。换句话说,即使公示与实际权力状况不一致,善意受让人基于对公示的信赖仍能够取得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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