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1年起,广东省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资金,专用于免收全省农村年人均纯收入15

发布时间:2020-07-09 16:30:02

从2001年起,广东省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资金,专用于免收全省农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书杂费。这一措施有利于实现我国义务教育的













A.免费性












B.普遍性











C.规定性











D.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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