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的刘某,2002年毕业于北京市某学院。2005年,学校在印刷招生信

发布时间:2020-07-28 08:16:42

25岁的刘某,2002年毕业于北京市某学院。2005年,学校在印刷招生信息时,使用了他的学位证书复印件,隐去了照片。下列对学院的行为的看法中正确的是A.没有使用照片,所以不构成侵权B.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该生获此荣誉的褒义宣传,况且学校将其照片隐去,保护了学生的肖像权C.校方未经当事人同意,就是侵犯了刘某的姓名权D.学校没有盗用、冒用和干涉使用学生的姓名,学校也没有给学生造成什么损害后果,所以不构成对姓名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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