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北京市相关部门规定,顾客就餐后,如果饭店不开具发票,顾客有权拒绝

发布时间:2020-07-27 10:56:06

2007年8月,北京市相关部门规定,顾客就餐后,如果饭店不开具发票,顾客有权拒绝付款或向税务机关举报。饭店不给顾客开税务发票:①是偷税行为②是欠税行为③涉嫌违法,与道德无关④是企业合法经营自主权的体现A.①B.①③C.②④D.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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