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

发布时间:2021-04-03 20:52: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试分析该条款中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内涵。(4分)

网友回答

【答案】 ①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一种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
  ②享有子女赡养扶助是法律赋予父母的权利。
  ③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包括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又  包括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扣“赡养”和“扶助”)
  ④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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