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该合伙企业在设立申请时,

发布时间:2021-01-08 12:46:53

1.[]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该合伙企业在设立申请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委托丁执行企业事务的委托书 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 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不执行企业舍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事务执行情况,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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