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列传五十三阅读答案

发布时间:2020-07-28 22:14:32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小题。

王士祯,字贻上,山东新城①人。幼慧,即能诗。顺治十五年进士。明年授江南扬州推官。侍郎叶成格被命驻江宁,按治通海寇②狱,株连众,士祯严反坐,宽无辜,所全活甚多。扬州鹺贾③逋课数万,逮系久不能偿,士祯募款代输之,事乃解。康熙三年,总督郎廷佐、巡抚张尚贤交章论荐,内擢礼部主事,累迁户部郎中。十一年,典四川试,母忧归,服阕,起故官

上留意文学,尝从容问大学士李霨:“今世博学善诗文者孰最?”霨以士祯对。复问冯溥、陈廷敬等皆如霨言。召士祯入对懋勤殿,赋诗称旨。改翰林院侍讲,迁侍读,入直南书房。上征其诗,录上三百篇,曰御览集。

迁刑部尚书。故事,断狱下九卿平议。士祯官副都御史,争杨成狱得减等。官户部侍郎,争太平王训、聊城于相元狱皆得减等,而衡阳左道萧儒英,则又争而置之法。徐起龙为曹氏所诬,则释起龙而罪曹,案其所与私者,皆服罪。及长刑部,河南阎焕山、山西郭振羽皆以救父杀人论重辟,士祯曰:“此当论其救父与否,不当以梃刃定轻重。”改缓决,入奏,报可。

四十三年,坐王五、吴谦狱罢。王五故工部匠役,捐纳通判;谦太医院官,坐索债殴毙负债者。下刑部,拟王五流徙,谦免议,士祯谓轻重悬殊,改王五但夺官。复下三法司严鞫,王五及谦并论死,又发谦托刑部主事马世泰状,士祯以瞻徇夺官。四十九年,上眷念诸旧臣,诏复职。五十年,卒。

明季文敝,诗者习袁宗道兄弟,则失之俚俗;宗钟惺,则失之纤仄。士祯姿禀既高,学问极博,独以神韵为宗。取司空图“味在酸咸外”、严羽“羚羊挂角,无迹可寻”,标示指趣,自号渔洋山人。主持风雅数十年。

(选自《清史稿·列传五十三》,略有删改。)

注:① 新城:今山东桓台,当时隶属济南② 海寇:郑成功③ 鹺(cuó)贾:盐商

1.对下列句子中划线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扬州鹺贾课数万逋:拖欠

B.索债殴毙负债者坐:犯罪

C.王五及谦并死论:讨论

D.标示趣,自号渔洋山人指:通“旨”,意旨

2.下列各句中,划线词的意义和用法都相同的一组是(     )

A.士祯募款代输之,事解今少卿教以推贤进士

B.则释起龙罪曹莅中国抚四夷也

C.士祯瞻徇夺官申之孝悌之义

D.宗钟惺,失之纤仄若民,无恒产,因无恒心

3.下面六句话分别编为四组,其中全都表现王士祯“刚正不阿,宽政爱民”品格的一组是(            )

① 严反坐,宽无辜                      ②入对懋勤殿,赋诗称旨

③ 而衡阳左道萧儒英,则又争而置之法       ④ 王五及谦并论死

⑤ 案其所与私者,皆服罪                ⑥以瞻徇夺官

A.①②④

B.②③⑥

C.④⑤⑥

D.①③⑤

4.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通海寇”案中,统治者泄愤于百姓,大开杀戒,株连甚广。王士祯大力平反冤案,拯救了众多无辜。

B.王士祯因博学善诗被举荐,深受康熙赏识,升为侍读,到南书房值班。康熙还亲自索要他的诗作精品,定名为《御览集》。

C.王士祯担任户部侍郎、刑部尚书时力争为杨成、王训、于相元、徐起龙等冤案减刑,又力争将萧儒英、曹氏等人绳之以法。

D.王士祯既是政绩卓著的重臣,又是著名文学家,杰出诗人。他首倡诗学“神韵说”,开一代诗风,影响深远。

5.将下列句子译为现代汉语。(共16分)

(1) 典四川试,母忧归,服阕,起故官。(4分)

(2) 故事,断狱下九卿平议。(3分)

(3) 明季文敝,诗者,习袁宗道兄弟,则失之俚俗(3分)

(4)丞相嘉闻,大怒,欲因此过为奏请诛错。(2分)

(5)至家,公子引侯生坐上坐,遍赞宾客,宾客皆惊。(2分)

(6)韩厥告赵朔趣亡,朔不肯,曰:“子必不绝赵祀,朔死不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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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C

2.B

3.D

4.C

5.(1) 士祯主掌四川省考试,因母丧归家,服丧期满,重新被任命为户部郎中。

(2) 按照旧例,裁断案件应该交付九卿评议。

(3) 明末文学衰微,诗家学习袁宗道兄弟,却不免粗俗;

(4)丞相申屠嘉听说这件事,非常生气,就想凭借晁错的这个过错写成奏章请求诛杀晁错。

(5)到了家里,公子延请侯生坐在上首的座位并一一向宾客引荐他。

(6)韩厥告诉赵朔让他赶快逃走,赵朔不愿意,说:“你如果确保不断绝赵氏的祭祀,朔即使死了也没有遗憾。”

【解析】

1.论:判决,定罪

2.A. 副词,才/副词,却、竟然。  B. 连词,表并列。  C. 介词,因为/介词,把。D. 连词, 却/连词,如果 

3.② 表现王士祯的诗才 ④ 是三法司的判决  ⑥ 是说王士祯屈从私情

4.“刑部尚书”应为“副都御史”

5.(1)“典”“母忧”“服阙”“起”各1分(2)“故事”“断狱”“下”各1分(3)“季”“敝”“失之俚俗”—意为“过失在于鄙俗”。意思对即可;各1分(4)“因此过”、句意各1分(5)“引”、“赞”各1分(6)“恨”、“必”各1分。

附文言文参考译文:

王士祯,字贻上,山东新城人。早慧,很小就能作诗。顺治十五年考中进士。第二年被任命为扬州推官(勘问刑狱的官职)。侍郎叶成格奉命驻守江宁,查办“通海寇”案件,株连了很多人,士祯对诬告者处以严厉刑罚,对无辜之人予以宽赦,他保全存活的人很多。扬州一个盐商拖欠税款数万,被逮捕后很久仍不能偿还,士祯就募款代为缴纳,事情才得以解决。康熙三年,总督郎廷佐、巡抚张尚贤接连上奏章荐举士祯,士祯擢升为礼部主事,多次升迁做到户部郎中。康熙十一年,士祯主掌四川省考试,因母丧归家,服丧期满,重新被任命为户部郎中。

皇上关心文学,曾经悠闲舒缓地问大学士李霨:“现在世上谁最博学善诗文?”李霨回答是王士祯。又问冯溥、陈延敬等,他们的回答同李霨一样。皇上在懋勤殿召见士祯,士祯赋诗很合皇上心意。改任翰林院侍讲,升为侍读,到南书房值班。皇上征要他的诗,士祯辑录呈上三百篇,定名为《御览集》。

(后来)升为刑部尚书。按照旧例,裁断案件要交付九卿评议论。当年士祯官任副都御史时,力争杨成减刑。官任户部侍郎时,力争太平王训、聊城于相元二人减刑,而衡阳左道萧儒英,却又力争将之法办。徐起龙被曹氏诬陷,士祯(最终)释放了徐起龙而将曹氏定罪判罚,并且追究这起案件中徇私舞弊之人,都服罪。等到王士祯主管刑部,河南阎焕山、山西郭振羽都因救父杀人而被判处死刑,士祯说:“这类案件应当就他们是否救父而定罪,不应当以他们是否杀人而定罪。”于是改判缓决,奏请皇上,回复同意。

康熙四十三年,王士祯因王五、吴谦案件被罢官。王五过去是工部一名工匠,用钱买了一个通判职务;吴谦本是太医院官,因索债打死负债者犯罪。案件交付刑部研究,判处王五流放,吴谦免罪,王士祯认为判得轻重悬殊。(于是)改判王五只是免官。又交付三法司严厉审问,王五及吴谦(最后)一并判处死刑,又揭发出吴谦曾请托刑部主事马世泰的事情,王士祯被以“瞻徇”(屈从私情)的罪名革职。康熙四十九年,皇上眷念老臣,下诏复职。康熙五十年,(王士祯)逝世。

明末文学衰微,诗家,学习袁宗道兄弟,却不免粗俗;师法钟惺,却不免纤巧(文风不正)。王士祯天赋很高,学问极博,以“神韵”为宗。用司空图的“味在酸成外”、严羽的“羚羊挂角,无迹可寻”,标明自己的诗歌理念旨趣,自号“渔洋山人”。主导清初文坛数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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