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为什么是圆的?

发布时间:2020-07-28 01:02:58

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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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印章(篆刻)与书法、绘画、诗歌并称四大传统艺术,中国古代官方正式印章皆为方形,不过,今天中国无论党政机关还是企业社会组织,印章皆为圆形。
  在1931年中国最早的圆形官印出现之前,方形印章曾是不二之选。与中国国印设计传统相似的日本和韩国,至今也仍保留着传统的方形印玺样式。
  古代的方形官印
  中国最早的印章出现于春秋时期,当时文字写在竹简上,印章主要是用来钤印封泥,不论公私印章都可以称为“玺”。知道秦始皇时期,才规定玺为天子专用,臣民印章只能称为“印”。
  传统印章图案完全由文字组成,字形的形体美对印章布局之美起决定作用,最常见的大篆、小篆和汉篆,宋元以后隶书、楷书和各种宋体书也开始出现在印章中。由于汉字本身结构,无论采用何种文字入印,汉字整体形状都成方块状,为体现对称之美,从秦代到明清,皇帝、王侯、官署的正式印章都是方形的。
  在《大明会典》和《大清会典》中,对印章的规格和尺寸做了规定。皇帝、皇后、太后、太子、亲王的玺印称为“宝”或“玺”,用玉和金制作,印钮为盘龙、交龙、蹲龙或龟。正一品至九品官员的印章用银或铜铸造,文官的印钮均为直钮,只有御史的印钮上面有穿孔,便于随身携带,而总督、将军等高级武官的印绶为虎钮。明清颁予朝鲜、安南、琉球等国国王,以及授予蒙藏回部王公的印章,是镀金银印或银印,印钮为龟或骆驼。
  明清未入流的官署衙门印章称为“条记”,是铜做的长条形印章。用于钤印非正式文件的印章有“图记”、“图书”等称呼,清朝领队大臣、八旗佐领和各省协领的印章也叫“图记”。清朝临时派遣的官员印章为长方形,叫做“关防”,这个传统始于明初。明太祖发现各布政司使用盖有户部印章的空白钱粮文书,遂兴起大狱,叫“空印案”,之后为防止官员作弊,改用半印,以便拼合验对,后来发展为长方形的“关防”。
  1927年国民政府完成北伐、统一全国后,将旧有的玺印截角销毁,并着手制作五方新国玺,其设计尺寸均大于袁世凯时期的旧玺。但由于没有合适玉料,只制作了两方国玺,分别是用从缅甸购买的青玉制作的“中华民国之玺”,以及用新疆主席金树仁进献的和田羊脂玉制作的“荣典之玺”。
  前者用于钤印国书、批准书、接受书、全权证书、领事证书等官方文件;后者为颁发勋章、勋位专用。至于其他三方玉玺,至今没有找到制作记录。1940年汪伪政府也用铜铸造过一方“中华民国之玺”。
  1949年以前中国普遍使用方形公章,例外情况一是圆形的邮政印章(邮戳),一是中国海关日戳。后者是盖在海关单据上用的。这种日戳为双线圆形,上为“中国海关”英文,中间是年月日,下面是地名。民国时期,海关总署以及北京、汉口、镇江等地的海关日戳一共有三十余种。
  东亚国家传统上视印玺为权力的象征。在日本和韩国,公私印章至今仍具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因此必须妥善保管。日韩两国用于钤印重要文件的名章需要在专门的政府机构登记,然后颁发“印鉴证明书”,称为实印(日本)或印鉴(韩国);没有登记的人名章被称为“认印”或“图章”,只能用于非正式场合。至于两国的国印——大日本国玺和大韩民国国玺,也是传统的正方形印玺。
  韩国现在使用的国玺已是第五代,第一代韩国国玺于1962年朴正熙“军事革命”后下落不明。第二代、第三代国玺均因使用寿命到期停用。第四代国玺是在2007年铸造的,因铸造工匠贪污黄金的丑闻而弃用,随后在2011年铸造了新国玺,用金2.6公斤。
  由方变圆
  目前收藏于国家博物馆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印应当可以算作中国最早的圆形官印。这枚印章从1931年使用至1937年,用从苏区征收的白银铸造,印钮为木柄,印章的上下呈弧形排列着隶书“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和“中央执行委员会”两行字,字的两端各有一枚五角星。印章中间是地球和镰刀锤子图案,两旁环绕着麦穗,上方有一颗五角星。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这枚印章属于典型的西方式印章,与同时期苏联及共产国际所使用的公文印章相似。它与传统中国印章最大的区别是将图徽符号加入印章,打破了以往中国印章只有文字而无图徽符号的结构,为追求对称以及必须将镰刀锤子图案置于中央,只能选择圆形。这也是西方国家印章多为圆形的原因。
  印章在西方也被视为王权和主权的标志之一。从19世纪中叶开始,随着西方工商业的发展,出现了用金属或橡胶制作的带柄圆形图章,蘸取墨水后盖在文件上。
  如今在英美系的国家,个人签名被视为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但在中欧和东欧国家,在签署文件、合约时,印章的法律效力仍然高于签名,或者至少与其平等。这与今天中日韩等国情况相似。在今天的中国,个人(自然人)的签名也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但在80年代以前,许多场合是只认私人印章的,比如在银行存取款、或单位发放工资时。
  由于西方国家官印除文字外,通常还包含徽记,印章布局以徽记为中心,文字分上下两排从左至右环绕徽记,故其印章多圆形。西方印章的圆形布局结构影响了今日世界大多数国家,日本、韩国和台湾等则成为少数例外。
  实际上在50年代前半期,新政权各级机关和地方政府所使用的印章都是方印,但是到1955年之后统一改成了圆形公章。1955年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印章的规定》,规定国家机关公章改为圆形,省部级以上公章中央为国徽,其余机关公章中央为五角星,并且规定了各级印章的尺寸。
  在这之后,规范印章格式的类似文件还有1971年中央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各级党组织印章问题的规定》,以及1979年、1993年和1999年《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等。
  1955年将公章由方形改为圆形,主要是为了配合1954年新宪法的颁布,使公章的文字环绕国徽、党徽或五角星,从而构成更加合理美观的印章构图。如今在中国,只有在一个地方还能看到硕果仅存的正方形官方印章,也就是印在人民币背面的“行长之章”和“副行长章”。而且目前流通的第五版人民币取消了“副行长章”,只在背面的右下角保留了“行长之章”的钤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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