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案例】侵权责任法案例胡某(21岁)与王某(19岁)一天下午在...

发布时间:2021-04-02 20:39:21

侵权责任法案例胡某(21岁)与王某(19岁)一天下午在集市上闲逛,发现一头猪在路边王某说:“去逗逗它.”王某便拾起一块石头向猪砸去.猪被砸中猛往前冲.这时一60岁老太正在街上行走,见猪冲过来急忙躲闪,将路边一陶瓷瓶碰翻.瓷瓶价值1400元.老太太被猪撞翻在地,摔伤右腿.花医药费、住院费共计2000元问题:1.老太推翻瓷瓶的行为是何种性质的行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2.胡某、王某的行为属何种性质的行为?应该承担何种责任?为什么?3.若当地习惯放养动物,老太太的医药费由谁承担?为什么?4.若王某为9岁,老太太的医药费由谁承担?为什么?5.陶瓷瓶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政治

网友回答

【答案】 1紧急避险,因有第三人过错,老太不承担责任.
  2胡某教唆(汗,题干里半天找不到胡某,打字都打错,你很牛)
  3由王,胡两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王某监护人与胡某承担连带责任
  5由王,胡两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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