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发生下列情形,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部分,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是(  )。A.债务人死亡,遗产继承人拒绝偿还的B.

发布时间:2021-01-07 20:04:03

1.[]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发生下列情形,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部分,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是(  )。A.债务人死亡,遗产继承人拒绝偿还的 B.债务人解散,清算程序拖延达3年的 C.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无法追偿的 D.债务人4年未清偿,追偿成本超过应收账款的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选项A: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选项B错误;选项D: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选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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