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为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在该公司任职),2012年12月份取得董事费8万元,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3万元。2012年12月份郑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1-07 20:03:22

1.[]郑某为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在该公司任职),2012年12月份取得董事费8万元,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3万元。2012年12月份郑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A.8200 B.10000 C.11440 D.13000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对纳税人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30000]×30%-2000=8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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