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拖欠王某工资,经劳动仲裁后,王某不服,将施工单位诉至人民法院。在一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过程中,王某的儿子有病住院急需用钱,则关于本案中先予执

发布时间:2021-01-10 05:47:33

1.[]某施工单位拖欠王某工资,经劳动仲裁后,王某不服,将施工单位诉至人民法院。在一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过程中,王某的儿子有病住院急需用钱,则关于本案中先予执行的适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可直接裁定先予执行 B.王某可请求一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 C.因尚未审理完毕,当事人不能申请先予执行 D.若王某败诉,不须赔偿由此给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考点在新大纲中已删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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