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2006年3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全国政协十届四

发布时间:2021-02-18 09:27:23

背景材料:2006年3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民盟、民进联组会上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1)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中提到的纪律和法律是行为规范,是规则。国有国法,校有校规,生活时时处处有规则。举例说明什么是规则?在学校我们要遵守哪些规则?(至少写出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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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做人做事都要有一定的规则,社会生活更需要规则。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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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是特殊的规则,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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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答

答案:(1)①“落棋无悔”是下棋的游戏规则。“越位犯规”是足球赛场的规则。“红灯停,绿灯行”是交通规则……(不以此为限)规则就是关于可以和不可以做什么、应该和不应该做什么、可以和应该怎么做、不可以和不应该怎么做的约定。
 ②上下课准时、在课堂上和会议上不能随便讲话、在图书馆要保持安静、在校园里不能大声吵闹、不能随地乱扔垃圾,等等。
(2)就规则本身而言,主要有无形的道德规则和有形的法律规则两种。这两种规则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在社会生活中共同发挥着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作用。人们应该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生活的规则,使服从公共生活的规则成为自己的一种生活方式和习惯。只有这样,生活才能够更和谐、更完美。
(3)因为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并且在全国范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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