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销售人员陈某在一家个体酒店招待业务单位,发生招待费3 500元。事后将酒店开出的收据金额改为8 500元,并经本单位负责人张某签字同意后拿到财务处要求出纳员李某报销。李某审查时,发现收据上金额有

发布时间:2019-09-06 08:30:06

某企业销售人员陈某在一家个体酒店招待业务单位,发生招待费3 500元。事后将酒店开出的收据金额改为8 500元,并经本单位负责人张某签字同意后拿到财务处要求出纳员李某报销。李某审查时,发现收据上金额有改动痕迹且无开出收据的酒店公章,遂向陈某提出质疑并拒绝办理。陈某随即请财务负责人王某出面解决,并随手给了王某两包中华香烟,王某接受后马上找到李某,以领导签字同意报销为由,要求照办,遭到李某拒绝。

根据上述资料,结合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及会计职业道德的相关要求,回答下列问题:

(1)销售员陈某改动收据金额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简要说明理由。

(2)请对出纳员李某“审查收据”、“发现问题”及两次“拒绝办理”等事项逐一做出评价。

(3)请指出该单位负责人张某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王某在本事件中存在的问题。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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