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2吨化工原料的合同。约定原料每吨10万元,合同总价款20万元,乙公司应当在2012年10月1日前交货。合同

发布时间:2021-01-10 09:25:22

1.[问答题]2012年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2吨化工原料的合同。约定原料每吨10万元,合同总价款20万元,乙公司应当在2012年10月1日前交货。合同诃立时,甲公司向乙公司预付10万元预付款,其余价款货到付清。如有违约,则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合同订立后,甲公司交付10万元预付款。由于原料市场价格攀升,乙公司便与甲公司协商加价,甲公司不同意。于是乙公司便不想继续履行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乙公司未向甲公司交付原料。急需原料的甲公司多次派人催促乙公司履行合同,因此支出3000元费用。后甲公司威胁乙公司,如果不履行合同,便将此事公之于众。乙公司为免商业信誉受损,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经过协商,双方同意于2012年12月1日前将合同履行完毕。2012年11月15日,乙公司交付了1吨原料。三天后,原料市场价已升至I2万元/吨,乙公司便再次通知甲公司,拒绝交付剩下的原材料。甲公司经催促无效后,只好从丙公司购购进1吨原材料,价格为1万元/吨。【问题】1.甲公司能否请求乙公司交付剩下的1吨原料?简要说明理由。2.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简要说明理由。3.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多少损失?简要说明理由。4.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是多少?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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