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某医院与乙方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8层门诊大楼的建设工程合同,约定:乙方包工包料,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工程款。合同订立后,乙方将门诊大楼的施工

发布时间:2021-01-10 09:24:00

1.[问答题]甲方某医院与乙方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8层门诊大楼的建设工程合同,约定:乙方包工包料,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工程款。合同订立后,乙方将门诊大楼的施工任务包给了丙工程队,甲方驻工地代表发现后未加阻止。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对门诊大楼进行验收,发现该楼存在多处水管漏水,部分房间地板裂缝。于是,甲方要求乙方返工, 并赔偿损失。乙方认为,门诊大楼已经包给丙工程队施工,甲知道并未加以制止,应视为同意。因此,门诊大楼质量不合格的责任应由丙工程队承担。同时,乙方认为,工程已经完工,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问题】1.乙方将门诊大楼的施工任务包给丙工程队的行为是何种性质的行为,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2.乙方是否对门诊大楼的质量不合格承担责任?简要说明理由。3.若乙方仅将门诊大楼的水电工程包给丁专业承包公司且经过了甲的同意,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在此情况下,丁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责任应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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