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5日,邓某与甲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一批风扇,双方未约定检验期。2010年3月5日,邓某收到该批风扇,供员工工作时使用。2011年4月,该批风

发布时间:2021-01-07 18:09:46

1.[]2010年2月5日,邓某与甲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一批风扇,双方未约定检验期。2010年3月5日,邓某收到该批风扇,供员工工作时使用。2011年4月,该批风扇先后出现了不同的问题,经查找发现该批风扇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按照该风扇的说明书,其质量保证期为1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尚未超过收到之日起2年,甲公司仍应当承担责任 B.邓某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甲公司,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C.已经超过了质量保证期1年,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D.因双方未约定检验期,故须分担责任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2年的规定。故本题中,已经超过了1年的质量保证期,视为标的物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甲公司不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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