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23日,福建省陈水铃驾驶无牌号两轮摩托车载着一对儿女准备到

发布时间:2020-07-28 12:20:48

2002年2月23日,福建省陈水铃驾驶无牌号两轮摩托车载着一对儿女准备到港尾中学上学,不料半途操作不当翻车,坐在中间的女孩摔出车外,撞地身亡。案发后,陈水铃认为此事与他人无关,也无从索赔,就没有报案,也未保留现场。事情过了一个多月,有人向当地交警部门举报。交警部门调查取证后认定,陈水铃驾车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未报案,造成该事故无法认定,应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部门据此认为其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4月23日,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将其批准逮捕。陈水铃为自己的无知行为付出沉痛的代价。这个案例告诉我们A.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B.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C.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D.撞死自己的孩子无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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