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三派有什么区别,法家的缺点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7-09 18:38:56

法家三派有什么区别,法家的缺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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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三派分别为商鞅主导的法治派,申不害的术治派和慎到的势治派。
  他们的区别有:
  1.治国变法的具体方略不同:势治派强调加强统治者(领导层)的权力而推行变法;术治派强调统治者必须以帝王之术来控制手下以达到巩固自己权威的目的;而法治派强调绝对的法治,即凡事依法而行。
  2.侧重点不同:法治派重法、势治派重势、术治派重术。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而三者的共同点在于,都主张以法治国,以法制为核心思想。
  扩展资料
  战国末期的韩非集秦、晋法家思想之大成,将“势”、“术”、“法”三者糅合为一,即势立威、术驭臣、法制民,又吸收道家思想,将法治理论系统化。
  韩非主张加强君主集权,剪除私门势力,“以法为教”,厉行赏罚,奖励耕战。
  在历史观方面,韩非提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事异则备变”的观点,把历史的发展分为上古之世、中古之世、近古之世和当今之世。
  在哲学上,韩非用唯物主义观点改造老子关于“道”的学说,指出“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认为道是万物发展的总规律,理是个别事物的特殊规律。强调人必须遵循客观的规律进行活动。
  在认识论方面,韩非提出“参验”的方法,以“功用”的实际效果检验人的言行,认为“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这种把“参验”作为判别知识真伪的思想,对中国古代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法家

网友回答

缺点:法家认为君主高于法,法家所谓法治其实是人治;法家所认定的是等级法,没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义。
  法家论述以人为本,根本目的是“用民”。《商君书·算地》说得更直白:“夫治国者,能尽地力而致民死者,名与利交至。”也就是说,治国者讲爱民、利民等不过是手段,目的在于用民。  扩展资料
  在商鞅时期,法家分为势、术、法三派,商鞅属于法家的法派。在法家三派中,商鞅是最注重法律的权威的。他立法的基本原则是不分贵贱,执法极严,曾在渭水河畔一日斩杀七百余人,渭水尽赤,就连当时的太子嬴驷违了法也难逃被制裁的命运。
  在法家的另外两派中,或多或少还留有人治的后门,比如以申不害为代表的术治派,他也建立了一套法律,在韩国实行变法,但他那套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在于君上,而商鞅的法律,连君上也可以制裁。
  法治派,是法家中最注重法制的一派,他们建立的法律严格杜绝人治,不依赖任何人,所以只要一个国家接受了他的治国理念,这套理念便具有了生命力,不依赖任何人,即便君主无道,也有法律约束他们,不至于很快亡国。
  势治派或术治派就不行,他们依赖居于上位的执行者,君主贤明,法律就能执行,国家便能强盛,君主不贤明,法律就成了摆设。
  商鞅建立的法律使秦国很快强大起来,但商鞅的下场却极为凄惨,他建立的法律是脱离了人治的,也是脱离了人的情感的,孝公死后,嬴驷即位,以谋反罪将其车裂于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家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刘泽华:法家眼中的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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