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短文,回答问题。 ①去年我跑了许多地方,不管通都大邑,还是边城,触目所见的文字,几乎可以一言以蔽之:繁。社会用字的繁化风竟以吓人的速度在各地吹开了。不该办的事情,效率竟如此之高,令人感叹,也真令人大惑不解。 ②说是为了写起来方便吧,不对。我写字,前二十年繁,后三十年简,积半个世纪的经验,深知简化字方便多了。问问朋友,也说是这样。舍易求难,舍马骑牛,此大惑不解者一。说是为了追求现代气派,纵难写也值得,如同女士烫发,纵然如受电刑也甘之如饴吧,不对。只就楷书讲,繁体字出世已一两千年了,已是老掉牙的陈货,哪里有半点现代气派?简化字倒是有些现代气派的——东邻日本使用的汉字也在简化——却遭到厌弃,此大惑不解者二。说繁体字写起来好看吧,也不对。曾见沈尹默先生写的简化字楷帖,写得非常好看。我们提倡书法家写规范的简化字,但书法家尽可以写繁体字,乃至写很少有人认识的篆籀(注:zhu4n zh^u古文字),那是为艺术欣赏而写;社会用字是为实用而写的,总不该仿照秦诏版(注:古代书写皇帝的命令文告的板)的体式写今天的通告,此大惑不解者三。 ③还有第四,就是给海外人士的来访提供方便,这就更奇了。如果为了提供这种方便,在有限的处所使用繁体字就够了,何以遍及各地,连海外人士足迹不到的地方也繁了起来?我们出访,海外使用繁体华文的地方并不因此改成简化字,我们不曾感到不方便;海外人士访华也必定不会因简化字而困惑。那么,到底为什么多此一举呢? ④想来想去,终于自以为似乎有些明白了。 ⑤近年来有些人爱穿上面印着外文的衫裤,有些衫裤上印的是外国公司的广告。据说有位女士,衬衫上赫然印着“Kiss me”(吻我),传为笑谈。繁体字虽然是地道的中国土产,但大陆上多年不用了,这回忽然时髦起来,大约因为是从海外的高楼大厦之间飞回来的,很有些“引进”的味道。 ⑥还要写下去吗?不必了,可是还要补上一句:我想,打肿了脸充胖子是要不得的,但是也大可不必倒转来,把自己的堂堂七尺之躯看成小瘪三。(1)第①节中“一言以蔽之”的“蔽”的意思是________。(2)第②节中“问问朋友,也说是这样”中的“这样”指的是________。(3)第②节中划横线的句子,两个破折号之间的文字是属于________论据,它是用来证明________这一看法的。(4)第②节中,作者既说“提倡书法家写规范的简化字”,又说“书法家尽可以写繁体字,乃至写很少有人认识的篆籀”,初看矛盾,其实是不矛盾的,因为前者是从________的角度说的,后者是从________的角度说的。(5)引文的论证方法是________。
网友回答
答案:略解析: (1)概括 (2)简化字方便多了 (3)事实,简化字倒是有些现代气派的 (4)社会用字是为实用,艺术欣赏 (5)既摆事实又讲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