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乘坐地铁末班车时捡到一台2200元的新笔记本电脑,第二天在地铁站台上看到了乙贴出的寻物启事寻找丢失的电脑,并称如有人捡到后送回,将给予1000元的酬

发布时间:2021-01-10 19:11:49

1.[]甲乘坐地铁末班车时捡到一台2200元的新笔记本电脑,第二天在地铁站台上看到了乙贴出的寻物启事寻找丢失的电脑,并称如有人捡到后送回,将给予1000元的酬劳,甲见其告示中所描述的电脑与自己捡到的完全相同,于是将笔记本归还给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乙如果反悔的,经过说明后可以不支付1000元的报酬 B.乙不得反悔,必须按照悬赏广告中的报酬金额支付 C.乙可以与甲协商支付报酬,但不得低于2200元 D.乙在寻物启事中约定支付报酬的行为违法且违背社会道德,有关酬劳的约定无效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拾得遗失物的处理规则。根据规定,遗失人发出悬赏广告,归还失物的拾得人享有悬赏广告所允诺的报酬请求权,遗失人不得反悔。本题中,乙已经发出了寻物的悬赏广告,因此不能反悔。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