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师在线网上看到的题 谁给看看?某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施工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合同计价类型为单价合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有“专业工程暂估价”500万元。某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修改函。该投标文件的投标函报价为9000万元,投标报价修改函载明:将投标报价9000万元降低5%,即调整为8550万元。但没有修改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应报价。招标人最终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且该中标人有能力实施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专业工程。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认为签约合同价应为8550万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475万元。招标人认为签约合同价应为8550万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500万元不变。[问题]1.就签约合同价中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的争议,招标人和中标人的意见哪个正确?简述理由。2.为避免类似争议,提出招标文件和评标工作的改进建议。3.暂估价专业工程未经招标能否直接由中标人自行施工完成?简述理由。
网友回答
【答案】 参考答案:
1.招标人的意见正确。
理由: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工程暂估价500万元”不属于竞争报价范围,投标人只能响应,无权更改,其25万元差额应该在其他报价项中抵扣。
2.招标文件的改进意见:
招标文件应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评标改进意见: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应让投标人作澄清说明,以免签约中发生争议。
3.本暂估价专业工程不能总承包人自行建设。
理由: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500万元暂估价专业工程,各投标人没有经过竞争报价,实际上由招标人控制和支配,且按照实施条例规定超过了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需要对该专业工程进行招标后确定分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