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2年3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会议指出,条例起草过程中,通过到地方调研、召开座谈会和上网公布

发布时间:2020-08-04 17:19:52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2年3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会议指出,条例起草过程中,通过到地方调研、召开座谈会和上网公布等方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作了多次修改。草案按照确保安全、切合实际的总体思路,规定了保障校车安全的基本制度。会议决定,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1)国家采取以上措施是为了维护中小学生的什么权利?(2)我国通过哪些法律保护公民的这项权利?(至少写3部法律)(3)我们应该怎样积极行使这项权利?

网友回答

(1)生命健康权(2)(至少写3部法律)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3)①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增强体质;②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③注意自身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④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⑤我们要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运离暴力,做一个既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解析第一问从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目的思考便知第二问考查国家保护生命健康权的相关法律第三问可以从珍爱生命、维护生命安全等角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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