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企业主欠债“跑路”;大量拖欠员工工资,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

发布时间:2020-07-11 04:09:43

浙江企业主欠债“跑路”;大量拖欠员工工资,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侵犯了员工依法













A.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B.休息休假的权利











C.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D.平等就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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