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4年3月以6500万元取得乙公司25%的股权,并对所取得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于2014年末确认对乙公司的投资收益2000万元。在此项交

发布时间:2020-12-16 16:16:10

1.[]甲公司于2014年3月以6500万元取得乙公司25%的股权,并对所取得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于2014年末确认对乙公司的投资收益2000万元。在此项交易之前,甲公司与乙公司无关联方关系。2015年4月,甲公司又投资7200万元取得乙公司45%的股权,从而取得对乙公司的控制权,该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假定甲公司在取得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后,乙公司并未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2014年3月和2015年4月甲公司对乙公司投资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分别为21500万元和250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015年4月再次投资之后,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A.14200 B.7500 C.16800 D.15700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如果合并前采用权益法核算,则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即此时的账面价值)为原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取得股份所付对价的公允价值。所以再次投资之后,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6500+2000+7200=15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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