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贫困县标准是什么,贫困户的标准是什么?
网友回答
1986年和1994年,国家分两次确定了国家级贫困县331个和592个。确立国家级贫困县,其目的是为了集中力量保证供给,防止扶贫资金的分散使用。 1986年确定国家重点贫困县的标准是:以县为单位,1985年年人均收入低于150元的县,对少数民族自治县标准有所放宽。1994年基本上延续了这个标准,1992年年人均纯收入超过700元的,一律退出国家级贫困县,低于400元的县,全部纳入国家级贫困县。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在中西部21个省(区、市)的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和特困地区确定了592个县,作为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对于这些重点县,中央将集中主要资金予以支持,安排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帮扶,组织东部发达省市到西部协作帮扶,动员全国科技力量进行科技扶贫。 为了抓好新世纪的扶贫开发工作,中国政府确定以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和特困地区作为扶贫开发重点,并决定在上述地区确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简称重点县)。 重点县数量的确定采用"631指数法"测定:贫困人口(占全国比例)占60%权重(其中绝对贫困人口与低收入人口各占80%与20%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低的县数(占全国比例)占30%权重;人均GDP低的县数、人均财政收入低的县数占10%权重。其中:人均低收入以1300元为标准,老区、少数民族边疆地区为1500元;人均GDP以2700元为标准;人均财政收入以120元为标准。 根据以上原则和方法,在全国中西部21个省区市确定了592个县(旗、市)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它们集中在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和特困地区,其中老、少、边县的比例分别由"八七计划"的18.43%、6%上升到31%、45%、9%。据初步测算,重点县覆盖的贫困人口(625元)占全国的54%,低收入人口(865元)占57%。 重点县与"八七计划"的贫困县相比,新列入的89个,原贫困县出列的有51个,调整的比例为9.2%。
网友回答
贫困户指生活困难家庭,没有专门政策补助,通常袭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
1、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
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扩展资料1986年,国家统计局作了一项关于中国农村贫困标问准的研究,确定农村人口最低生活标准是年人均200元;1990年,贫困线标准相当于300 元;1995年,把通货膨胀答、物价上涨的因素考虑在内,标准被调整为530元;
2000年,“八七”攻坚计划完成时,贫困标准已经调整为625元; 2005 年为683 元。这一标准是农村绝对贫困户的标准,而不是相对贫困标准。2014年,贫困标准2800元/年。2015年,贫困标准2968元/年。
2016年,贫困标准3146元/年。2017年,贫困标准3335元/年。2018年,贫困标准3535元/年。2019年,贫困标准3747元/年。2020年贫困标准4000元/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贫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