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国债】企业2011年发生亏损100万元2012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

发布时间:2021-04-02 20:41:38

企业2011年发生亏损100万元,2012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600万元,其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中有税收罚款70万元;所得税税率25%,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企业2012年的所得税费用为答案是130万元.计算 600-50+70-100 *25%现在不明白为啥600-50+70?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是允许税前扣除的,这点明白了,再加税收罚款70万元就不明白了,既然是罚款,就应该减 不应该加呀?

网友回答

【答案】 首先是税收罚款不能在计算应纳所得税额中当做成本扣除.但是你在计算会计利润是已经减去了罚款70万元,故再做调整时需要调增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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