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0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购买B公司持有的C公司(非上市公司)80%股权的合同。合同约定:以C公司2013年5月30日评估的可辨认净资产

发布时间:2020-12-16 17:57:34

1.[问答题]2013年1月20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购买B公司持有的C公司(非上市公司)80%股权的合同。合同约定:以C公司2013年5月30日评估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协商确定对C公司80%股权的购买价格;合同经双方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1)购买C公司80%股权的合同执行情况如下:①2013年3月15日,A公司和B公司分别召开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该购买股权的合同。②以C公司2013年5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经协商,双方确定C公司80%股权的价格为18000万元,A公司以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一项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价。③A公司和B公司均于2013年6月30日办理完毕上述相关资产的产权转让手续。A公司作为对价的交易性金融资产2013年6月30日的账面价值为9000万元(其中成本为80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1000万元),公允价值为10200万元;作为对价的土地使用权2013年6月30日的账面原价为7600万元,累计摊销额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④A公司于2013年6月30日对C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并取得控制权。⑤2013年6月30日,C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000万元,其中:股本为12000万元,资本公积为19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100万元,盈余公积为6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5400万元;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包括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评估增值1500万元,尚可使用年限5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还有一项应收账款评估减值500万元,截至本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按购买日评估确认的金额收回,评估确认的坏账已核销)。A公司和B公司合并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购买日,C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均符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条件,不考虑A公司、C公司除企业合并和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之外的其他税费,两家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除非有特别说明,C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同。(2)C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其中201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200万元);2013年8月1日宣告分派2012年度现金股利1000万元并于8月25日实际发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560万元(已考虑所得税税的影响)。(3)C公司2013年9月20日销售100件甲产品给A公司,每件售价6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每件成本5万元,A公司2013年对外销售60件。至2013年末C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货款,按照10%的比例计提了坏账准备。(4)2014年1月2日,A公司再次自少数股东处购入C公司10%的股权,实际支付价款2300万元,至此持股比例增加至90%。要求:(1)编制A公司2013年与长期股权投资业务有关的会计分录。(2)编制A公司2013年12月31日合并C公司相关调整抵销分录。(3)编制A公司2014年1月2日购买C公司10%股权个别财务报表的会计分录;判断A公司在进一步取得C公司10%的股权时,是否形成企业合并,并计算A公司2014年1月2日合并报表确认的商誉;计算合并财务报表应确认的资本公积。(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不需要考虑现金流量表项目的抵销)

网友回答

请联系答~案~网客服索取!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