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中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处长韩晋萍做客中纪委官网时,透露了两个反腐关键数据。
两个数据都以十八大至今年6月为时间节点,一个是收缴的官员违纪所得,“除了将涉嫌犯罪所得的款物移交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之外,还收缴了201亿元的违纪所得”;一个是挽回的经济损失,“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腐败案件的同时,已经有效挽回经济损失387亿元,这个数字还在不断的更新”。
网友回答
收缴违纪所得201亿元,挽回经济损失387亿元。这些钱都交到了哪里?
韩晋萍说,对违纪所得的处理分为三种方式: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三种方式追回的如果是钱款,由纪检监察机关直接上缴国库;如果是物品,由相关部门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以后把变价款上缴国库。
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贪官赃款去向已经引起了代表、委员的关注,今年两会期间,就有代表委员提出:缴没的巨额赃款去哪儿了?依据什么样的流程进行处理?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凉山州监察局副局长何吉英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涉及的赃款,由检察院反贪部门负责;违纪和廉政账户资金,由纪委负责;贵重物品,在经过相关司法程序后,由法院负责拍卖。从流程看,如果案件由纪委首先介入,则由纪委先行控制和处理,在移交司法处理时一并移交司法机关;有的案件则是由检察院反贪部门直接查处,相应的,赃款赃物由其直接处置。
上世纪80年代,一些地方曾有“办案返还提成”的做法。罚没收入可以返还20%至30%。
何吉英说,在中央规范涉案资金管理之前,在一些地方确有“办案返还提成”的做法,但现在已经得到了规范。过去办案涉及的赃物登记不清、处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也得到了改善。如现在办案中,必须当着涉案人员家属面清点核对,并作出赃物登记清单。
按照收支“两条线”,贪官赃款上缴国库后,再由财政部门回拨给办案单位,补充办案经费。不过,各地均没有公开一个明确统一的办案经费回拨标准和数额。